对于“性骚扰”,也有不少男性同胞表示,在公交车上受到性骚扰的不只是女性,还有一直被忽视的男性。
对于公交车性骚扰,长得太帅的陈先生一直有口说不出。据他介绍,他是一个公交上班族,在公交车上每两三周就会遭遇一次性骚扰。
“我第一次遇见性骚扰是半年前,当时一个30多岁的女人站在我前面,用臀部紧贴我的下身,并不停摩擦,我并没有说什么,只是稍稍往右移了一下,但过了没有多久,那个女人又移了过来,不停摩擦我的下身。我只好赶紧下车了。”
陈先生还告诉记者,有好几次,都是女性主动用胸来贴他的背部。8月初发生的一次性骚扰,让陈先生尴尬之极,“当时是在98路车上,上班的高峰期,突然一个女人朝我扑过来,紧紧抱着我,我想可能是车太拥挤,她没有站稳嘛,我就扶起了她,后来,我找到空位置坐下,过了一会儿,那个女人又走到我面前,竟然一屁股坐在了我腿上,她说头晕想坐一下,于是我就只好把位置让给了他。”
过去“性骚扰”多是女性厌恶的行径
经过统计,60份的调查表中有30人承认自己在公交车上被人不同程度地骚扰过,但让人奇怪的是,在填写“没有”的30名女性中,有24人都填写了遭受过性骚扰的具体内容,问其原因,她们回答道:“被人故意蹭碰或者眼神骚扰,没有到性骚扰那么严重的程度吧?”从这样简单的一句话,我们不难看出,40%的女性根本不知道何谓性骚扰。
有35名女性告诉我们,自己曾经在公交车上被人故意蹭碰、挤贴其敏感部位。6人有被人摸手、摸背、摸臀的经历;有5人坦言被人从公交车上一路尾随、跟踪。15人承认被人用眼神骚扰。
在回答面对性骚扰采取的态度时,有过半(32名)女性选择了躲避,她们都认为:“要是说了出来,对方还要狡辩的话,我们脸上就更无光了。”“很尴尬,怕被笑话。”
在“造成性骚扰的原因”这个问题上,大多数女性把性骚扰的原因和责任都推给肇事者或者社会,选择“对方胆大好色心理有病”的有35人。引人关注的是,有22人认为是公共汽车上太过拥挤,“公交车上人太过拥挤,也给这些好色之徒提供了一个生存环境。”
公交措施公交公司:四大新招防骚扰
针对不少女性认为超载给性骚扰提供一个平台的说法,记者采访了成都市公交集团的一位负责人。该负责人告诉记者:“根据建设部相关规定,公交车内每0.15平方米的地方可以站一个人,也就是每平方米可以站6个人。所以很多公交车虽然有乘客站着,但是并不算超载。上下班高峰期,就算有超载现象也是不得已为之。目前的现状是车少人多,不让超载最直接的后果是影响出行。”
不过,公交公司负责人提到,为了更好地实现文明乘车,减少、杜绝性骚扰的发生,公交集团今年也有不少新举措:
首先,划分了公交车优先道,这样提高车速和出车次数,可以减少公交车乘客过于集中的现象;其次,从今年开始,集团新增加了300多台新款公交车,这些公交车都是大开门、宽通道、低入口,可以减少人与人之间的身体接触。目前,这些新车正在逐步投入使用;第三,现在不少公交车都摒弃了连座,改成了一座一位;而拉杆式扶手也改成了一人一个的拉环;最后他还提到,公交公司目前正在设计研究“BRT”快速公交系统。新设计的公交车每辆可以容纳近200人乘车,速度更快,车内通道更宽。以后“挤”公交的现象将会很大程度获得缓解,人与人的身体接触几率也将大大减少。
常识——什么是性骚扰?性骚扰原指男上司或男雇员用淫秽的语言或者下流的动作挑逗、侵扰女雇员,后引申为社会上以各种非礼的性信息侮辱异性(主要是妇女),或向异性提出性要求的行为。目前我国就性骚扰的表现形式而言尚无统一界定,一般认为有口头、行动、人为设立环境3种方式。按照我国法律规定,一般的性骚扰属于民事侵权,被害人可以要求民事赔偿。比较严重的性骚扰是违法行为,公安机关就可以给予治安处罚,最高可治安拘留15天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