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快就是2006的圣诞节了。就在一周前,我打工那个超市,一个不到20的女孩,自杀了。我完全不认识她,也不知道从前见过面没有。几天后,原来和我一起工作的一个,21岁的男孩,过来买东西,又谈到这件事,他说那是他本来打算结婚的女朋友。这个男孩打算去参军,所以辞掉了工作,而至于美国的年轻人去参军,没有几个是为了什么精忠报国,多是由于经济问题。一起工作的,一个30多岁,有三个小孩,又刚刚离婚的女人,和这个男孩的亲密程度,非一般关系可以形容,对于这个女孩的自杀,单位的每个人都保持着低调的态度,不多谈论。为独这女人,当每日头条一样,大肆传播。还曾对我说,那个男孩一直想当她的男朋友。介于我的英语水平,我并没有对此表达任何意见。这女人,每日都有话题可说,其嘴又是滔滔不绝,从他老公骂她是婊子,到离婚抢孩子,又到某顾客如何追她约她。。。每天没完的说说,更是每个顾客每个同事都要说一遍,其开头都是“你听说了么?。。”一天下来,我能听到不下20遍。 昨儿,我们部门又新来了的20来岁的男孩,这女人更是来了个总结回顾,把所有的事,又都重说了一遍,连某某女友的自杀事件也不放过。更是迅速的亲切起来,揪揪人家小男孩的衣服,打打闹闹。那个可怜女孩的死,到成了她的话题。这场为爱情的牺牲,值得么?为了男友不让这儿婊子抢走?为了那个幼稚的男友?更是那男孩,不知道会不会痛苦,会不会悔恨。 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多少人,对爱情执著,又不知道有多少人,在离婚时和曾经心爱的人,据理力争的抢着房子。 孩子可以没有,但工作不能没有。积蓄可以没有,但老公不能没有。老公送给你的所有东西,都要提前做好准备。老公送给你的房子,虽然写着你的名字,但你们离婚了,他可以说是他那婚前财产买的,然而大大方方的全部拿走,你甚至分不到1/2。老公送给你的订婚钻戒,40多年了,你们离婚了,他仍然能通过法律,把钻戒要走,女人随着时间而贬值,但钻戒不同。所以当老公可以没有的时候,财产不能没有。男人可以说,我花的钱,我拿走,这样很公平。可是根本就没有什么公平,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公平。 可不可以不要爱的那么认真,真的没必要为谁而死。 可不可以爱的认真一点,不要为了什么事儿,就吵。为了什么事儿,就离。 老了才知道我们这一生,都得到了什么,难道只是一场胡闹。 胡闹也何尝不是一种人生,只是你闹你的,不要有孩子,因为他们会活得很累。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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